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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智能制造试点企业长沙市智能制造试点企业 受理部门: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扶持力度 1、给予单个项目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资金,优先支持申报国家、省、市项目。 2、对被评为市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并选取长沙市内咨询机构进行智能化改造方案深度咨询的,待项目验收合格后,给予试点示范项目单位咨询费5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条件 (一)项目符合《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智能制造三年(2015-201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长政办函〔2015〕101号)相关规定。 (二)项目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无严重违规违法记录。 (三)申报单位已制定信息化工作制度,积极推行首席信息官(CIO)制度,建立智能化组织实施机构,编制了智能化发展规划。 (四)申报单位智能化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先进水平,企业两化融合发展处于单项应用阶段向综合集成阶段或综合集成阶段向协同创新阶段过渡,在设备自动化、产品研发设计、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和智能服务等一个或几个方面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具体包括: 1、设计数字化:研发设计数字化工具普及率在80%以上,使用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PLM)进行研发过程、数据的管控及全产品生命周期数据管控; 2、设备智能化:数控装备占生产装备总数的60%以上,全自动化生产线一般不少于2条(流程制造业不少于1条); 3、生产管理:建立起生产过程数据采集和分析系统、车间制造执行系统(MES)、车间级的工业通讯网络、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关键数控设备及大型加工中心全部联网,建立起适应数字传递的零部件数字化工艺设计、数字化加工、生产现场管理和质量检测的综合自动化应用环境,实现了对车间现场网络化监控和可视化管理。 4、质量管理:基于物联网技术实时在线检测和控制能耗设施,实现现场的数据采集、过程监控、设备运维与产品质量跟踪追溯、优化控制和集约化生产。 5、“+互联网”协同制造:企业利用互联网采集并对接用户个性化需求,发展个性化定制;探索众包设计研发和网络化制造等新模式;将服务作为制造业产品的外延和价值的核心,由关注产品生产转向涉及整个生命周期的制造服务化,包括定时定位、远程监控、在线诊断、预警和售后服务智能化等。 6、管理智能化:工厂总体设计、工艺流程及布局数字化建模;以信息技术为主导,实现工厂生产操作、生产管理、管理决策三个层面全部业务流程的闭环管理,构建起一个全新的智能制造体系,推动智能制造生产模式的集成应用,继而实现整个企业全部业务流程上下一体化业务运作的决策、执行智能化。 (五)申报单位应为项目的实际投资主体,项目建设有可行的实施方案或可研报告,具备实施项目的基本条件; (六)原则上单个项目的总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 申报材料 1、长沙智能制造试点企业(项目)申报书材料(一式两份)及申报材料电子版同时进行报送。 2、获批的试点企业(项目)需在“长沙工业信息智能调度管理系统”(http://www.icsjx.com/)或“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http://61.187.135.174/SF_web/)录入项目相关信息,并按时更新项目进度。 申报流程 各区县工信局、财政局(推荐行文)→市工信局(专家评审)→行文公示 |